新聞“三審”需要格外注意哪些地方?
2022-3-4 16:27 查看: 1124 隨著新媒體行業的快速發展,新聞內容也越來越豐富,隨之真假新聞也會同時出現,所以為確保新聞報道的真實、客觀、準確,國家新聞出版署曾發布《關于嚴防虛假新聞報道的若干規定》,必須堅持“三審三!。中秘傳媒(http://www.cnmishu.net/)一直以來從事新聞媒體相關的服務,接下來由小編來向大家詳細介紹在新媒體時代下,新聞三審是什么?如何審?還有哪些需要格外注意的地方?下面所說的稿件,既包括文字、圖片、音頻、視頻和新媒體產品,也包括節目、欄目和版面、界面。一、“三審”的基本原則
1、文責自負原則
記者對其創作的稿件所引起的問題,承擔主要責任。
2、誰審核誰把關誰負責原則
負責初審、復審、終審的人員對其審核的稿件所引起的問題,承擔崗位責任或領導責任。
3、逐級審核原則
嚴格按照初審、復審、終審的順序進行審核,初審、復審、終審三個審核環節中任何兩個環節的審核工作不能由同一人擔任。
二、“三審”的基本制度
1、一般內容的審核
自采和轉載的新聞內容,均實行“三審”制度,未經簽字備案的內容一律不得發布。
2、重要內容的審核
重要新聞(主要領導的重大政務活動,黨代會、兩會,重大輿論監督,突發事件、災害事件、重大案件)的稿件、重要新聞的版面(欄目、界面),須經媒體主要領導審核簽字發布。特別重大的稿件,需報送上級黨委宣傳部或有關部門審定。送審的稿件需有審定部門領導的簽字備案。
3、重點時期、重點時段、重要版面(欄目)內容的審核,必須由媒體主要領導審核簽字備案發布。
4、重新發布的內容,必須按照“初審、復審、終審”的審核制度重發重審,而且不可以隨意跳漏環節,未經重審簽字備案的內容不得重新發布。
三、“三審”的基本標準
新聞內容發布“三審”主要是把好政治導向關、新聞事實關、語文差錯關、技術指標關和創作技巧關。
(一)政治導向關:必須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和價值取向,這是一條紅線。
1、必須符合國家法律和法規,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1)違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
(2)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
(3)損害國家的榮譽和利益;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
(5)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宣揚封建迷信;
(6)散布謠言,編造和傳播假新聞,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
(7)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8)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9)國家法律和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2、必須符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3、必須符合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1)傳播粗俗、低俗、庸俗信息,或者其它在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內容;
(2)宣揚拜金主義、個人主義、炫富仇富;
(3)宣揚西方價值觀。
4、必須符合各級宣傳部、網信辦、新聞出版和廣播電視行政管理部門的各項管理規定和各種新聞宣傳紀律。
5、不以新聞報道形式做任何廣告性質的宣傳。
(二)新聞事實關(鏡頭語言關):新聞要素齊全,新聞事實準確,文題必須相符,符合社會常識,信源采用可靠,新聞來源權威,這是一項基本要求。
1、必須把好以下新聞事實關:
(1)要堅持真實、全面、客觀、公正的原則,深入新聞現場調查采訪,充分了解事實真相,不得道聽途說、推測編造新聞事實,不得依靠單一信息來源采寫新聞報道,不得采用未經核實的社會自由來稿和網絡信息,確保新聞報道做到真實、客觀、準確;
(2)新聞要素齊全,新聞事實準確:時間、地點、人物準確,人物姓名、性別、職務準確,法律名詞準確,專業術語準確,數字數據準確,計量單位準確等;
(3)新聞表述符合社會常識;
(4)文題必須相符;
(5)新聞內容超出時效。
2、必須把好以下鏡頭語言關:
(1)攝錄聲音方面:聲音過高過低、聲音失真或出現雜音噪音;
(2)鏡頭拍攝方面:鏡頭不穩,運動不勻,畫面偏色,鏡頭虛焦,畫面過亮或偏暗,畫面傾斜,主體不突出,構圖不規整,景別單一等;
(3)畫面剪輯方面:時空錯亂,轉場突兀,聲畫不對位,剪接節奏不合理,畫面組接不符合蒙太奇規律,存在越軸鏡頭,接點跳閃,存在夾幀,鏡頭抖動扭曲,畫面出現“馬賽克”,鏡頭重復等。
(三)語文差錯關:語文知識正確,句法文法規范,這是一般準則。
1、字詞方面:注意易讀錯字,注意錯別字,不要生造詞語,不要多字落字,不要成語誤用,不要詞語重復,不要詞序錯亂;
2、要語句雜糅,不要硬湊句式;
3、修辭方面:不要出現不當修辭;
4、邏輯方面:不要歸類有誤,不要表意不明,不要不合邏輯;
5、標點符號方面:要符合《標點符號用法》(GB/T15834-2011);
6、數字用法方面:要符合《出版物上數字用法》(GB/T15835-2011)。
(四)技術指標關:符合國家新聞出版和廣播電視節目播出的有關技術規范,這是一條底線。
1、稿件的重登重播、漏登漏播、錯登錯播;
2、刊播日期、版次、版頭、版尾、欄目、報花、片花、電頭、署名、臺標、角標、導視版、節目預告、臺標演繹片等錯誤、遺漏或重復;
3、廣播電視節目聲音、畫面達到國家播出技術標準,視頻中不能有夾幀、黑場、彩條、彩底等。
(五)創作技巧關:符合新聞寫作、故事講述、鏡頭拍攝、畫面剪輯、版面設計的藝術創作規律,這是一項高標準要求。
四、“三審”的基本流程和基本職責
審核流程分為責任編輯初審、部門主任復審、媒體領導終審3個環節。自采的新聞內容,需要在初審之前增加一個記者把關環節。稿件不合格,不得進入下一個環節。
1、記者把關環節
記者把關環節是指記者主要把好新聞事實關(鏡頭語言關),同時也要把好政治導向關、語文差錯關、技術指標關和創作技巧關。發現稿件有不符合審核標準的情況,記者要及時補充采訪、補充拍攝,及時修改文稿、修改畫面。
2、責任編輯初審環節
初審環節是指責任編輯主要把好稿件的語文差錯關和技術指標關,時也要把好政治導向關、新聞事實關和創作技巧關。
發現稿件有不符合審核標準的情況,輕微的問題,責任編輯予以修改;嚴重的問題,責任編輯提出修改意見并退回記者修改。修改不合格,再提出意見再退回修改。修改再不合格,稿件不予采用。因特殊原因采用的,稿件按零分處理。
3、部門主任復審環節
復審環節是指部門主任主要把好稿件的創作技巧關,同時也要把好政治導向關、新聞事實關、語文差錯關和技術指標關。
發現稿件有不符合審核標準的情況,輕微的問題,部門主任予以修改;嚴重的問題,部門主任提出修改意見并退回責任編輯(記者)修改。修改不合格,再提出意見再退回修改。修改再不合格,稿件不予采用。因特殊原因采用的,稿件按零分處理。
4、媒體領導終審環節
終審環節是指媒體領導主要把好稿件的政治導向關,同時也要把好新聞事實關、語文差錯關、技術指標關和創作技巧關。
發現稿件有不符合審核標準的情況,輕微的問題,媒體領導提出修改意見并退回部門主任(責任編輯、記者)修改;嚴重的問題,稿件不予采用。還有有不了解的話,可徽信聯系咨詢王老師zmcm011吳老師zmcm008周老師zmcm121費老師Q徽327803168進行咨詢哦!
五、差錯責任追究制度
對終審環節發現的差錯和終審發布后發現的差錯,要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對終審環節發現的差錯,給予相關責任人經濟處罰。對終審發布后發現的差錯,給予相關責任人經濟處罰和行政處罰。
(一)終審環節發現的差錯
1、政治導向差錯:每次罰款×××元,記者、初審責任編輯和復審部門主任分別承擔15%、25%和60%的責任。
2.新聞事實差錯(鏡頭語言差錯):每次罰款××元(注:應為政治導向差錯每次罰款的二分之一),記者、初審責任編輯和復審部門主任分別承擔60%、25%和15%的責任。
3.語文差錯:每次罰款××元(注:應為政治導向差錯每次罰款的四分之一),記者、初審責任編輯和復審部門主任分別承擔15%、60%和25%的責任。
播音主持(或排版制作)出現的語文差錯,按照這一處罰標準執行。配音出現的差錯,追究播音員、文字記者、、責任編輯、編輯部主任的責任,分別承擔60%、20%、10%和10%的責任。主持(或排版制作)出現的差錯,追究主持人(或排版制作)、責任編輯、編輯部主任的責任,分別承擔60%、15%和15%的責任。
4.技術指標差錯:出現第一類技術指標差錯每次罰款×××元(注:應與政治導向差錯每次罰款相同),初審責任編輯和復審部門主任分別承擔各一半的責任。出現第二類和第三類技術指標差錯每次(處)罰款××元(注:應為政治導向差錯每次罰款的四分之一),初審責任編輯和復審部門主任分別承擔各一半的責任。
(二)終審發布后發現的差錯
1、經濟處罰
(1)政治導向差錯:每次罰款××××元(注:應為終審環節發現政治導向差錯每次罰款的10倍),撰稿記者、初審責任編輯、復審部門主任和終審媒體領導分別承擔10%、10%、20%和60%的責任。
(2)新聞事實差錯(鏡頭語言差錯):每處罰款×××元(注:應為終審環節發現新聞事實差錯每處罰款的2倍),鏡頭語言差錯每處罰款××元注:應為終審環節發現鏡頭語言差錯每處罰款的2倍),其中本行政區以上領導姓名、職務、性別和鏡頭出現錯誤,每處罰款×××元(注:應為終審發布后發現新聞事實差錯每處罰款相同)。記者、初審責任編輯和復審部門主任分別承擔60%、25%和15%的責任。
(3)語文差錯:每次罰款××元(注:應為終審環節發現語文差錯每處罰款的2倍),撰稿記者、初審責任編輯和復審部門主任分別承擔15%、60%和25%的責任。
播音主持(或排版制作)出現的語文差錯,按照這一處罰標準執行。配音出現的差錯,追究播音員、文字記者、、責任編輯、編輯部主任的責任,分別承擔60%、20%、10%和10%的責任。主持(或排版制作)出現的差錯,追究主持人(或排版制作)、責任編輯、編輯部主任的責任,分別承擔60%、15%和15%的責任。
(4)技術指標差錯:出現第一類技術指標差錯每次罰款×××元(注:應為終審環節發現第一類技術指標差錯每處罰款的2倍),初審責任編輯和復審部門主任分別承擔各一半的責任。
出現第二類和第三類技術指標差錯每次(處)罰款××元(注:應為終審環節發現第二類和第三類技術指標差錯每處罰款的2倍),初審責任編輯和復審部門主任分別承擔各一半的責任。
2.行政處罰
(1)對一年之內出現3次政治導向差錯,或3次第一類技術指標差錯,或5次新聞事實差錯,或10次鏡頭語言差錯,或10次語文差錯,或10次第二類和第三類技術指標差錯的當事人調離工作崗位,且當年不能評為先進工作者和專業技術優秀等級。
(2)對于特別重大的政治差錯,除了按照上述規定處罰外,還視具體情況給予差錯責任人記過、降職、辭退、開除等處分,由單位領導班子討論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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